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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 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的相关缺陷已完成整改,相关影响已消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5042号),并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5046号),公司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上述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得到整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运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影响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已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回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3、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5042号);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1504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5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5月17日前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开展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准备回复材料。因涉及内容较多,且需年审会计师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有序推进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部分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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