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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35      证券简称: 英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曾大鹏先生的辞职报告。曾大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曾大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曾大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曾大鹏先生的离任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曾大鹏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曾大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曾大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冯胜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成永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候选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冯胜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目前,该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该等独立董事候选 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独立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补选冯胜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简历

  冯胜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员。1996.04-2001.05,担任河北邮电管理局、邯郸市邮电局干部;2001.05-2002.07,担任中国电信数据通信局干部;2002.07-2013.05,担任中国网通/联通集团集团客户部副总经理;2013.05-2019.04,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平金融服务公司总经理;2019.04-2020.05,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2020.05-2022.10,担任香港京基集团投资经理;2023.05至今,担任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截至目前,冯胜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胜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35        证券简称:英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2049弄16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9日

  至2023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2049弄15号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investor@info2soft.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时间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6月6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英方软件-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是携带上述证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路2049弄15号楼

  联系电话:021-61735888

  邮箱:investor@info2soft.com

  联系人:沈蔡娟

  特此公告。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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