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3-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0450万股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旭股份”)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中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3年4月10日。
2、实际授予数量:7.0450万股。
3、实际授予人数:1人。
4、授予价格:17.14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及权益价格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授予安排一致。
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注:股权激励计划总量(调整后)为654.4380万股。
二、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61号):截至2023年4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对应股份总数为70,450.00股,增加股本人民币70,450.00元,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302,720,783.00元。截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207,513.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年5月24日,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450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
1、 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公司2023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2、 《验资报告》中的股本结构与上表中数据存在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所致。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授予本次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3-2026年股份支付费用的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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