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原因: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分配股本基数:由3,468,733,704股调整至3,465,433,704股;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34,687,337.04元(含税)调整至34,654,337.04元(含税)。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475,107,147股,公司回购专户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373,443股。经测算,在不考虑自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下,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687,337.04元(含税)。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中恒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股本相关变化情况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的情况
鉴于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6,373,443股,目前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具体计划,公司已于2023年3月22日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进行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0股。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75,107,147股减少至3,468,733,70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实施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3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68,733,704股减少至3,465,433,70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三、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说明
鉴于上述情况致使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由原来的3,468,733,704股变更为3,465,433,704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恒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按照“维持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的原则,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34,654,337.04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85%。利润分配具体情况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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