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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为议案1-8。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8,关联股东童建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童利民、童嘉成、童乐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项瑾、徐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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