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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5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3年05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监事,对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并编制了《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2年度核发给公司监事的薪酬金额总计154.45万元。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并依据考评结果发放,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9,389,131.16元(母公司报表口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77%。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5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冰冰女士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2年度核发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总计605.40万元。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5万元(含税);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管,薪酬按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并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马冰冰、谷峰兰、王洪新、徐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的职权,特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17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倪金林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金额65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职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能力素养。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455.00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马冰冰、谷峰兰、徐彬、王洪新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公司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45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江阴大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天津中天方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购买材料、接受劳务及销售产品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确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6-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

  至2023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上述需投票表决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邮件上请注明“中重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6:00)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6-1

  (三) 联系人:汪雄飞、韩雨桐         联系电话:022-86996186

  电子邮箱:ir@tjzzjt.com        传真电话:022-86996180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不低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且占委员会成员多数。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

  张春林先生,中国国籍,1938年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62年10月至1983年5月,任天津市电气控制设备厂工程师;1983年5月至1988年6月,任天津市电器工业公司总工办主任;1988年6月至1998年4月,任天津市低压电器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才先生,中国国籍,1948年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博士学历。1986年8月至1999年8月,历任燕山大学教授、处长、副院长;1999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河北省科学院院长;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维女士,中国国籍,1957年5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76年7月至1986年9月,任天津市渤海无线电厂工资核算员;1986年9月至1994年11月,任天津市电子仪表局教育中心办公室职员;1994年11月至1997年1月,任天津成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1997年7月至今,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我们积极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均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基于自身专业知识提供适当意见,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董事薪酬审核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与稳步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升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刘 维  刘 才  张春林

  日期: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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