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双庆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何曙光、吉利、潘鹰、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尹强、刘士财、刘苒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王丹丹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与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情况说明: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8,149,858股回避了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2、关联股东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3,608,320股回避了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3、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9,470,198股回避了议案12《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波、何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