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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5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2022年度工作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2、提案8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第1至7项提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至11项提案已经2023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5、上述第9.01至11.02项议案将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投票方法详见本通知附件三。

  6、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501公司证券部,邮编:51062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3年5月24日16:3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剑涛

  联系电话:020-87596583

  联系传真:020-87743715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501润建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10623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由股东本人或者代理人承担。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至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一: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提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9”,投票简称为“润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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