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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第三期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033等)。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7,329,630份已在2022年度全部行权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对应增加7,329,630股,公司总股本由940,593,015股变更为947,922,645股;同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820,214股将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7,922,645股变更为936,102,431股。

  上述变更完成后,总股本由940,593,015股变更为936,102,43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40,593,015元变更为936,102,431元。(说明:本文中公司总股本数暂未考虑公司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增加股本的因素,最终注销事项完成后的总股本与当前总股本实际数可能存在差异,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本次注销第三期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7月10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云

  联系电话:027-59720699/0677 联系传真:027-59720677

  此外,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注销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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