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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尹可非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251,059,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5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50,333,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25,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3%。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251,059,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5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50,333,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25,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江鹏、洪艺琛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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