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情况见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一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黄冈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额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一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2、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招商银行黄冈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6,671.08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7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为东莞安晟向供应商MACOM采购原材料的付款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增强东莞安晟与供应商MACOM的战略合作,保障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东莞安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东莞安晟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11,520,000元,股份总数变更为211,520,000股,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7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为东莞安晟向供应商MACOM采购原材料的付款事项提供担保。东莞安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东莞安晟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11,520,000元,股份总数变更为211,520,000股,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7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为3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11,220,000股变更为211,52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1,220,000元变更为211,52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7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安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安晟”)向供应商MACOM Technology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MACOM”)采购原材料的付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666,170美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及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安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4号楼
3、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安晟资产总额为3,799.30万元,负债总额为2,181.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42%。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541.25万元,净利润为-333.1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东莞安晟资产总额2,752.26万元,负债总额1,206.30万元,资产负债率43.83%。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72.62万元,净利润-73.99万元。(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东莞安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MACOM Technology Solutions Inc.
2、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东莞安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东莞安晟向供应商MACOM采购原材料的付款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增强东莞安晟与供应商MACOM的战略合作,保障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东莞安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东莞安晟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东莞安晟向供应商MACOM采购原材料的付款事项提供担保。东莞安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东莞安晟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东莞安晟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6,671.08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7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6月12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兰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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