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新明。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7,197,99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178%(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56,981,158股)。
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5,612,87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66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585,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16%%;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421,50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何新明先生、陈昆列先生、包建永先生、何颖女士、钟保民先生、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何新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昆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陈昆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包建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包建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何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何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钟保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钟保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孙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甘清仁先生、殷素红女士、路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甘清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甘清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殷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殷素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路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路晓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霍倩怡女士、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霍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霍倩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76,551,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0,77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薛延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68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8%;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68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8%;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68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8%;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68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8%;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76,535,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75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2%;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876,45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68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8%;弃权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76,535,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759,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2%;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9,739,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47%;反对1,596,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宁波利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华盛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裕和商贸有限公司及宁波市鸿益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8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4%;反对1,596,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江临、胡一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19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谦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何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何新明(主任委员)、甘清仁、殷素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路晓燕(主任委员)、甘清仁、陈昆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殷素红(主任委员)、何颖、路晓燕。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甘清仁(主任委员)、何新明、路晓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黄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包建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兄才先生、王悦先生、石进平先生、刘勋功先生、朱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昆列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赖巧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19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温东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会成员:何新明先生、何颖女士、陈昆列先生、包建永先生、钟保民先生、孙谦先生、甘清仁先生(独立董事)、殷素红女士(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长:何新明先生。
3、副董事长:何颖女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何新明(主任委员)、甘清仁、殷素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路晓燕(主任委员)、甘清仁、陈昆列。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殷素红(主任委员)、何颖、路晓燕。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甘清仁(主任委员)、何新明、路晓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成员:温东升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霍倩怡女士、薛延祖先生。
2、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1、总经理:何颖女士。
2、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包建永先生。
3、副总经理:张兄才先生、王悦先生、石进平先生、刘勋功先生、朱端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黄征先生。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陈昆列。
6、证券事务代表:赖巧茹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尹虹先生、罗维满先生、许辉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不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虹先生、罗维满先生、许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不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思维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70,000股,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换届完成后,龚志云先生、林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志云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99,9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3%;林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37,18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3%,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
1、何新明,男,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佛山东平陶瓷厂、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曾获得“中国改革开放30年十大创新人物”“全国建材行业改革开放三十年代表人物”“大雁奖·中国家居产业功勋人物”“中国陶瓷企业家终身成就奖”“中国陶瓷最具贡献人物”“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杰出贡献个人”“广东年度经济风云榜风云人物”“佛山·大城企业家”“最佳上市公司董事长”“年度时代榜样领袖人物”等殊荣,并作为建陶行业的代表,成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火炬手参加了火炬接力。
何新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何颖女士是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774,71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0.73%。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颖,女,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MarmeCanadaInc.,2013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青委会主席团主席。曾获腾讯2017年度人物奖-新领军人物、大雁奖-2018年中国家居产业青年领军企业家、2019年APEC未来创变者等荣誉。
何颖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何新明先生是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何颖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205,05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79%。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昆列,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佛山东平陶瓷厂、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陈昆列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市鸿益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706,6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97%。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包建永,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佛山会计事务所、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包建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包建永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46,89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7%。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钟保民,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于香港现代工商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石湾华泰集团、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国际创新中心技术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荣获国家(部)、省、市、区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创新领军人才、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大城工匠等荣誉奖励70余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26件,参编国家、行业、团体标准7项。曾任首届全国建筑卫生陶瓷、首届全国燃烧节能净化、首届中建卫协会标委会委员。
钟保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28,6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0%。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孙谦,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毕业于哈佛大学,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香港摩立特集团、泛大西洋投资集团。现任红杉资本顾问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本公司董事。
孙谦先生除为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人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孙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
1、甘清仁,男,1974年11月出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企业管理硕士、台湾大学工业管理学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长;瑞银证券投资研究董事总经理、亚太区基础原物料研究主管暨台湾区证券研究主管;德意志证券投资研究董事总经理、亚太区基础物料/新能源材料研究主管;里昂证券副总经理、台湾区传统产业分析师;麦肯锡管理顾问公司管理顾问、大中华区科技业顾问;索尼日本东京总部网路行销部门、惠普科技销售经理。
甘清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甘清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甘清仁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劵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殷素红,女,1971年2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硅酸盐学会水泥分会理事、中国硅酸盐学会固废与生态材料分会尾矿与机制砂石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分会化学激发胶凝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
殷素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殷素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殷素红女士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劵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路晓燕,女,1963年7月出生,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在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澳大利亚金宝机电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对外贸易发展公司、瑞士SWAP AG等国内外企业担任管理职务。
路晓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路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
1、何颖,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详见董事简历)
2、包建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详见董事简历)
3、张兄才,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兄才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张兄才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9,9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黄征,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多次荣获“金牌董秘”“中国董秘勋章”“IPO运作杰出董秘”“金牛董秘”和“百佳董秘”等奖项。曾任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区域召集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黄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黄征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99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悦,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MBA毕业于佩珀代因大学。曾就职于国际商业机器有限公司、上海微创软件有限公司、惠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和心诺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1%。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石进平,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达能益力饮品有限公司销售发展总监、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家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石进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石进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刘勋功,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澳洲国立大学EMBA。曾任美的集团安得智联科技公司总裁、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勋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刘勋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朱端明,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就任美的集团战略经营部、环境电器事业部、厨房与热水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端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朱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1、陈昆列,董事兼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见董事简历)
2、赖巧茹,女,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广东省高州市司法局普法办科员、公职律师,2011年5月入职广东东鹏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至今任职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法务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并购主管、证券事务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高级法务经理,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投资法律高级经理。
赖巧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赖巧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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