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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2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17.55元/股对应的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9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5月25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0.63倍,超出幅度约为142.17%;也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44.72倍,超出幅度约为11.7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以及深交所和证券业协会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限售期设置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0.43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20.43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共剔除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4,4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0,373,600万股的1.006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5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5月3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243.9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43.9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已通过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网下投资者平台

  (https://ipo-jxc.swhysc.com)在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总体情况于2023年5月3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具体回拨机制请见“一、(六)回拨机制”。

  8、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3年6月2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六位新股代码”(如新股代码为000001,则备注为“B001999906WXFX000001”),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23年6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9、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10、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与配售的,视为认可并承诺符合公告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并承诺配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核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对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等存在关联关系嫌疑的投资者,保留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报价,或剔除其报价的权利;有权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配售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或进行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11、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的《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本次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南王科技所处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代码C22)”,截至2023年5月2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63倍。

  截至2023年5月25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5月2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在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剔除了负值、超过100倍的市盈率极值。

  本次发行价格17.5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9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5月25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0.63倍,超出幅度约为142.17%;也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44.72倍,超出幅度约为11.7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南王科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规模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在纸制品包装市场中收入规模占据优势,特别是在环保纸袋细分领域,公司产品市场规模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目前拥有生产主要设备300多台,其中包括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德国卫星式柔印机、日本的自动化制袋流水线;国内行业先进的自动化印刷设备、自动纸杯机、吸管机、制袋设备,拥有检验和试验设备近100台(套)。公司具备的规模优势一方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在面对客户及供应商时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规模优势除加深上下游供应商及客户对公司的业务合作粘度外,还可以在合作研发等其他方面开展相应交流。不断增加的规模优势还可以吸引市场潜在客户及合作方,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规模优势。

  ②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立足于服务下游各行业头部客户的业务战略,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赢得了众多知名品牌客户的信赖,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消费及餐饮品牌,包括肯德基、麦当劳、星巴克、美团、华莱士、海底捞、蜜雪冰城、优衣库、耐克、阿迪达斯、安踏、特步等。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客户高度评价,荣获肯德基“2019年度百胜中国质量奖”、麦当劳“2020年度AA供应商质量奖”、“HAVI保障供应奖”、“HAVI卓越质量奖”、“HAVI开发创新公司奖”、喜茶“HEYTEA2019年度最佳新供应商”、“HEYTEA2020年度优秀供应商”、美团“优秀供应商卓越伙伴关系奖”、来伊份“2020年优秀辅料供应商奖”以及海底捞“2021年度最佳诚信供应商”、“2022年度最佳产品供应商”。优质客户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公司能借助优质客户的影响拓展业务规模,吸引潜在客户,逐步扩大和强化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③技术持续创新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始终注重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建立了较完善的研发体系,采用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结合的研发模式,与陕西科技大学、北京印刷学院、袋王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院校和设备供应商建立合作研发关系,与北京米格实验室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并成立米格实验室企业服务站,提升和加强产品检测方面的资源和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跟踪国内外纸制品包装领域的最新技术发展状况,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前瞻性预研,研发符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的新领域产品及新技术,保障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

  ④质量管控优势

  由于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客户对食品包装的质量管控要求非常高,尤其是食品安全,客户更是极为重视,因此对供应商的软硬件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麦当劳和星巴克对其供应商额外提出了通过BRC认证的要求。在环保纸袋领域,下游优质客户同样重视产品质量,例如,终端客户优衣库对产品“零缺陷”的质量要求更是对其供应商提出了最严格的质量管控要求。

  公司非常重视质量管理,构建了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在各重要的生产工序均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及技术人员,并在行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标准以及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程控制。目前公司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还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系统,通过对每一批次产品赋予唯一的追溯号码,可以对每一批次产品的供应商、原材料、生产、仓储、销售及市场反馈等环节进行数据采集跟踪,并且在2小时内可完成产品追溯,快速响应客户所反馈的问题,确保产品品质达到客户需求。

  此外,公司已通过ISO 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以及FSC-COC认证和BRC认证(级别A+认证),构建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其质量控制体系贯穿产品研发、供应商管理、原材料检验、生产管理、客户销售以及产品售后服务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为产品的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确保交到客户手上的每一件产品都是高质量、高标准。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积累的软硬件优势,构筑了潜在竞争者竞争优质客户的壁垒。

  ⑤生产领先优势

  一是生产设备领先优势。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在设备选型上更加注重高精度、高稳定性、高效率以及高自动化的原则,通过引进足够数量的先进生产设备,保证了产品的高精度、高质量、高合格率以及低成本。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了服务头部客户的门槛,减少了竞争者。

  二是产品种类齐全优势。在环保纸袋领域,公司可生产多种规格、不同手柄以及形状的环保纸袋产品;在食品包装领域,公司产品涵盖了餐厅用食品级纸包装的绝大多数种类,成为“一站式”供应商。

  三是产品标准化优势。鉴于印刷产品生产成本与生产批量、标准化(规格、材料等)程度高度相关的特点,公司积极引导客户接受公司的产品标准,凭借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和规模化优势,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即使以略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获得订单,也能够保证公司的合理利润,巩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⑥战略布局优势

  国内区域,公司在重点消费区域进行战略布局,贴近终端优质客户设置子公司,在降低了运输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进而提升服务客户的品质。公司在国内多点布局布置产能降低了核心客户所关注的供应链风险。国外区域,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置全资子公司,方便直接开展境外业务,同时可规避贸易壁垒。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系在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发行人不同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应用细分领域、客户结构,具备较好的盈利可持续性、成长空间、产品及服务等优势后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2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763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78.15%;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994,79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77.07%,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约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292.22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4)《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2,680.01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7.55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5,608.9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4,878.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17.55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5,608.9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8,228.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7,380.83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南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87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8月10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518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南王科技”,股票代码为“30135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申购、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南王科技所处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代码C22)”。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5月25日(T-4日)完成。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5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5.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4,878.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9,509.7928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43.9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487.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90.2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4,878.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23年5月31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T日)9:30-15:00。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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