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37号)的回复,公司现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对“第六节 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
1、原披露内容
2、补充后披露内容
二、对“第六节 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进行补充
补充披露内容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郝宏伟承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为利润保障期,在利润保障期内,沈阳非晶经审定的三年合计税后保障期调整净利润与研发费用之和不低于5,100万元。
若未实现业绩承诺,则甘化科工或福建卓越有权要求郝宏伟和/或三明超越以沈阳非晶的股权无偿转让至甘化科工和/或福建卓越进行补偿,补偿股权数额=4,200万元/X-35%,X=保障期调整净利润/5,100万元*12,000万元,其中保障期调整净利润为实际扣非后净利润与研发费用*(1-所得税税率)与国拨研发经费之和,补偿股权数额上限为郝宏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数。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沈阳非晶2022年审定数据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非晶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中预测的沈阳非晶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预计利润保障期内净利润与研发费用之和高于业绩承诺金额,不存在未确认的或有对价。
三、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补充
补充披露内容
1、终止经营
单位:元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的《公司 2022年度报告》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司就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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