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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7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金科控股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5月23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金科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由金科控股指定的增持主体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系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或其指定的主体。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28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财聚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3年5月23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3年5月29日,财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8%,成交金额3,546,000元,成交均价0.86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聚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72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08%,成交金额合计16,397,026元。

  本次增持前后金科控股、黄红云其一致行动人红星家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财聚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报备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7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H0金科03,债券代码:149129.SZ)(以下简称“本期公司债”或“本期债券”)应于2023年5月28日1分期兑付支付全部本金2的70%以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5月28日(含)至2023年5月28日(不含)期间利息。本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上述本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因2023年5月28日为非交易日,兑付日顺延至2023年5月29日

  2截至2022年5月28日的全部本金12.5亿元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3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公司债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转让,金科股份存续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9日起作为特定债券进行转让,特定债券简称前冠以“H”字样。

  二、本期公司债相关情况说明

  因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融资环境三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面临较大困境,存在较大的刚性兑付压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足额兑付本期公司债应付本息,关于本期公司债相关展期方案的持有人会议仍在表决过程中。

  三、本期公司债本息偿付安排

  自本期公司债未按期足额偿付应付本息以来,公司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与持有人就后续处置方案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听取持有人诉求,寻求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关于本期公司债展期的持有人会议仍在表决过程中,公司正在就展期事宜与持有人持续沟通,并将在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束后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四、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各项违约救济措施;并将与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听取持有人相关诉求。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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