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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32,93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1日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63万股。

  (1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中10名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包含预留授予部分中6名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的激励对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113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6人。

  1、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在归属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33人变更为113人;

  2、预留授予部分17名激励对象在归属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83人变更为66人。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32,93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3,772,630股增加至134,205,56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38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16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432,930.00股的股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433,066.60元,其中计入股本432,93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136.6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205,56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34,205,560.00元。

  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9,261.89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34,205,56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2,930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26,754,526.00元(含税)调整为26,841,112.0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432,930股,2023年5月26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205,560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772,6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54,52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新增股份432,930股,于2023年5月26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3,772,630股增加至134,205,560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4,205,5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26,841,112.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14%。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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