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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55.301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187.1239万元;本次为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4%、45.25%。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7.9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5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余额之和的75.0171%,即11,252.565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3,747.435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的75.0171%,即4,501.026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保证期限: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1,498.974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的75.0171%,即7,501.71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2,498.29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保证人: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4%、45.2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零。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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