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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调整第一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张文洋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张文洋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由选举出的新任董事长张文洋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张文洋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索亚星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调整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文洋

  委        员:薄钧、徐殿利、李果、张斌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殿利

  委        员:张文洋、索亚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索亚星

  委        员: 张文洋、薄钧、徐殿利、冯月彬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月彬

  委        员:徐殿利、索亚星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22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薄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旭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议案并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经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钰锋、朱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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