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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9日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4、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培利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85,395,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876%。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0,584,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105%;(2)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811,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71%。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306,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6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王骏、李星龙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2,9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20%;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863,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1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18%。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9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20%;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863,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1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18%。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9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20%;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863,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1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18%。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9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20%;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863,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1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2,3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18%。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9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20%;反对2,4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863,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14%;反对2,44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8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9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20%;反对2,4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863,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14%;反对2,44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8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412,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1,9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3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5,323,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16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11,9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668%。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00,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7426%;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14,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2,939,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3849%;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14,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983%。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028,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2503%;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4,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2,939,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3849%;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14,3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983%。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412,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11,9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3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5,323,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164%;反对5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8%;弃权11,9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6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1.01选举陈俊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4,498,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6,409,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9%。

  经选举,陈俊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王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4,498,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6,409,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9%。

  经选举,王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2.01选举申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7,737,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648,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

  经选举,申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应千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7,737,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648,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

  经选举,应千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董大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7,737,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648,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

  经选举,董大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王骏、李星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婉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

  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检测”)的对外融资提供增信担保。

  道诚检测因业务扩张和项目推进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为满足道诚检测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落实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拟对道诚检测的对外融资提供增信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道诚检测的融资期限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智慧科技园天台寺路1688号

  4、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冉浩

  6、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有道诚检测100%的股权,道诚检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道诚检测资产总额为4,466.04万元,负债总额为2,932.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66%,净资产1,533.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219.40万元,利润总额7.39万元,净利润为26.3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道诚检测资产总额4,211.21万元,负债总额2,645.47万元,资产负债率62.82%,净资产1,565.7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637.03万元,利润总额-109.24万元,净利润-83.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道诚检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道诚检测正在就融资方案与成都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磋商,相关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道诚检测的融资进度及担保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道诚检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道诚检测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道诚检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道诚检测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道诚检测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路面”)的对外融资提供增信担保。

  蜀都路面因业务扩张和项目推进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为满足蜀都路面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落实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拟对蜀都路面的对外融资提供增信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蜀都路面的融资期限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金科南路38号1幢5楼1号

  4、成立时间:2000年11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王继伟

  6、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筑劳务分包、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有蜀都路面100%的股权,蜀都路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蜀都路面资产总额为9,718.32万元,负债总额为2,742.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22%,净资产6,975.5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331.74万元,利润总额-149.77万元,净利润为-112.3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蜀都路面资产总额11,420.46万元,负债总额4,211.63万元,资产负债率36.88%,净资产7,208.8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895.62万元,利润总额306.89万元,净利润227.9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蜀都路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蜀都路面正在就融资方案与徽商银行、成都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磋商,相关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蜀都路面的融资进度及担保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蜀都路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蜀都路面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蜀都路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蜀都路面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蜀都路面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口头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主持,应出席并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并表决监事2名,监事胡鹏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俞珈玮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提供担保的相关决策流程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提供担保的相关决策流程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口头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培利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王培利先生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俊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王培利(召集人)、陈俊超、熊鹰,上述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大勇(召集人)、申宇、曹向阳,上述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千伟(召集人)、董大勇、张婉,上述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宇(召集人)、应千伟、王超,上述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路面”)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蜀都路面的融资期限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检测”)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道诚检测的融资期限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陈俊超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陈俊超先生简历

  陈俊超先生,1989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陈俊超先生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经世瑞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部门副经理等。陈俊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俊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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