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63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70,9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5日出具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18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专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8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7,000.00万元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针对“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2021年9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2022年9月22日,公司及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一)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项目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在上述账户中的余额合计35,147,313.44元(含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上述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项目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本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完毕本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2,172.82元,已全部转入本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07001229200399660)。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本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项目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本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完毕本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1,326.17元,已全部转入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及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本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注销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公司在本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无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办理完成本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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