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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公司莘庄科技园区10号楼三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9日

  至2023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1、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董事会办公室(200032)

  2、 联系电话:021-64390809

  3、 联系传真:021-64381246

  4、 电子邮件:ir@sribs.com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股东身份凭证复印件在2023年6月16日下午15:00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不设餐食接待。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59,847,706.99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629,841.40元,母公司2022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0,483,389.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05月29日,公司总股本409,861,1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070,832.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日常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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