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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3-23

  

  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通知,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3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鹰溪谷及/或其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鹰溪谷持有公司股份207,705,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持有公司股份2,098,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高于3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主体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方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3-2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嘉、证券代码:000889)在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超过(含)5000万元且不低于(含)3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仲裁事项目前尚待裁决,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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