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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41.87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3年5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30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40%,购买的最高价为18.40元/股,最低价为18.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640.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41.87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首次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30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40%,购买的最高价为18.40元/股,最低价为18.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640.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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