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英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长马红英女士,董事、总经理刘俊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杜胜穗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于洋先生、郭东浩先生,独立董事Longsen Ye(叶龙森)先生、丁瑞玲女士、冯俊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乐乐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40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召集人履行的召集程序: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诚”)发送的《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美吉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控股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提名的孟双女士补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持有公司30.18%股份。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15至2023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3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详细内容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23年5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3号楼二层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方佳佳
邮箱:fay.fang@mygym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793668-898
5、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各项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参会材料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21
投票简称:美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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