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34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7.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924.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955.1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406.66万元,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3,500.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逐步投入使用;“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适用实现效益情况测算。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公司定期报告参见下表: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
编制单位: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1、“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应于2020年9月开始开工建设,建设周期2年,于2022年9月完成并投入使用。但由于该项目部分用地供地原因,项目实施计划有所推迟,具体如下:
(1)“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原先处在同一地块,在供地过程中发现其中部分地块尚未完成征地手续,项目建设暂时搁置。经过多方协调,相关部门同意“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已取得土地证书的部分地块上先行开工建设,公司随即于2020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
(2)“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因建设位于前述部分尚未完成土地征地手续的地块上,该地块已于2022年2月完成征地批复手续,2022年5月完成挂牌程序,2022年6月23日办理土地移交,2022年9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
2、“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原计划应于2020年9月开始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周期3年,于2023年9月完成。受国内外大环境影响,海外办公场地租赁、营销网络建设以及品牌推广等均受到一定限制。
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2022年9月延期至2022年12月,“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由2022年9月延期至2024年9月,“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逐步投入使用。
3、 本报告期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内,但因受设备采购、物流及安装周期滞后影响,部分投入金额支付结算较原计划有所延后。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5,069.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其中,拟将2,500.0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扣除2,500.00万元后的剩余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2:2021年度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4,136.71万元,支出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36.71万元系该项目专户收到的利息收入。
注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正式开工。
注4:本文或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35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
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9,248,075.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51,924.52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对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9.05%。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三、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变更事项具体情况
(一)变更情况及原因
公司在综合考虑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基础上,本着提高现有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优化生产基地布局的原则,对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原实施规划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 变更必要性分析
自2022年第三季度以来,受益于公司所服务的下游光储充、新能源汽车等应用行业板块业务的高速发展,公司小功率测试电源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加。2023年,公司小功率测试电源产品进入系列化拓展和代理商渠道建设阶段。随着公司产品谱系日益完善及销售渠道不断开拓,当前公司小功率测试电源的产能已经不能满足未来的潜在市场需求。
考虑到公司新建生产基地从寻找合适的土地资源、洽谈购置土地事宜、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周期长,资金支出大,且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为了抢抓市场机遇,推动整体业务规模再上新台阶,在综合考虑自身产能水平及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产品在技术迭代研发与工艺优化、产品标准化及技术平台化等方面取得的进展突破,拟进一步合理优化产业园的用地空间,合理缩减原项目的建设面积,释放空间用于小功率测试电源产品线建设,以提升生产能力和资产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三) 变更可行性分析
1、产品技术迭代开发与工艺优化
为响应客户不同应用场景和环境下的测试需求,产品轻量化、便携化、小型化是测试电源和半导体测试装备行业的普遍发展趋势,公司紧跟市场持续加大在此领域的研发投入。随着公司研发经验的积累和产品成熟度的提升,公司持续进行产品技术方案、部件配置、结构布局等方面的优化,不断缩小各类产品体积,使得产线布局更加紧凑。产品体积及产线面积的不断缩小,提高了厂房空间的整体利用率,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带来了机遇及空间。
2、产品标准化和技术平台化
随着标准化模块零部件及通用技术平台在公司测试装备产品设计中的大量采用,公司对生产需求和生产场地进行了统一调配,优化了场地资源配置。
在产品标准化方面,公司逐步采用标准化模块零部件,节省生产物料的占地面积,同时结合工艺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提高,通过自动化生产线的应用实现生产流程的智能化控制和自动化监测,进而优化生产流程,减少实际使用面积,提高公司的厂房空间利用率和整体生产效率。
在技术平台化方面,公司通过产品线间共用技术平台的推广,实现了各产品线之间物料与生产资源共用,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率和库存管理水平。
3、与关键设备厂商进行深度产业合作
布局功率半导体封装整线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战略规划之一。在功率半导体封装整线解决方案中,主要工艺环节涉及划片、贴片、真空焊接、键合和测试五大板块,并且需要通过各类自动化设备(如点胶装配、壳体装配、接驳台、上下料装置等)实现关键设备之间的整线连接。自2022年以来,公司一直积极寻找并逐步实现与划片机、贴片机及真空焊接炉等关键设备厂商的紧密业务合作,基于合作成果不断对公司生产线进行自动化设计、组装和调试优化衔接,从而整体提升了功率半导体整线封装战略的落地速度,缩短了产品开发进程,降低了产品开发试制对于物理空间的需求。
四、 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是根据市场需求热点和项目实施客观情况做出的充分论证、审慎决定,立足现在,着眼于未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本次变更仅涉及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合理缩减,不涉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建设周期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实现预期效果。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项目实施客观情况,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威尔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29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傅仕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决定启动发行程序,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4,090,96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10.27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3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项目实施客观情况,审慎决定,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业务结构优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6月15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3-030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决定启动发行程序,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4,090,96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10.27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3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损益表》,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项目实施客观情况,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