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0元

  每股转增股份0.40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1,704,93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681,972.00元,转增288,681,97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10,386,902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V (HK) LIMITED、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IV (HK) LIMITED、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36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0元。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010,386,902股摊薄计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1.25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4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1,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20,500.00万元。

  近日,公司归还2,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归还2,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8,500.0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