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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9证券简称:铭科精技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竹盛”)、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铭科”)、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科”)、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安”)、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茂盛”)分别作出股东决定,以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1、东莞竹盛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竹盛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37,000,667.16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东莞竹盛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7,000,000.00元。

  2、武汉铭科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铭科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41,928,349.35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武汉铭科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5,000,000.00元。

  3、重庆铭科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铭科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20,890,489.33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重庆铭科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5,000,000.00元。

  4、苏州盛安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盛安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9,288,002.15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苏州盛安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5,000,000.00元。

  5、大连茂盛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连茂盛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19,303,581.77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大连茂盛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8,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分红款,共计人民币30,000,000.00元。

  东莞竹盛、武汉铭科、重庆铭科、苏州盛安、大连茂盛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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