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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2019)浙02破15号之十九、(2019)浙02破15号之二十《民事裁定书》,公司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持有的共计144,530,000股公司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2019)浙02破15号之十九《民事裁定书》,银亿控股所持109,080,000股股票被裁定以股抵债,裁定内容如下:

  (一)注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5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股份,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58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股份,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三)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08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股份,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归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四)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2019)浙02破15号之二十《民事裁定书》,银亿控股所持35,450,000股股票被裁定以股抵债,裁定内容如下:

  (一)注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45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股份,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股票质押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45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山子股份,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归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控股持有公司699,091,8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9 %,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663,061,90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4.85%。

  2、本次银亿控股被裁定以股抵债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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