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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从科技

  股票代码:688327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佳都科技

  股权变动性质:因大宗交易减持及转融通出借导致的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3年5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832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1号楼2区306房

  法定代表人:刘伟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75,904.179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技术进出口;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零售;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经营期限:2001年9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1566630A

  主要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80%、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79%、刘伟持股3.09%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佳都科技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佳都科技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自身经营需要,佳都科技减持云从科技股份及开展转融通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佳都科技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佳都科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云从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权益数量为49,118,058股,占云从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6.6315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云从科技权益数量为37,033,458股,占云从科技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云从科技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云从科技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不存在买入或卖出云从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

  签署:

  2023年5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

  签署:

  日期: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转融通出借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佳都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37,033,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佳都科技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股东佳都科技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5月30日,因大宗交易减持、转融通出借股份,佳都科技的持股比例由6.63157%减少至4.99999%,且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佳都科技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佳都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转融通出借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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