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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水均岗粤电大厦东塔92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亦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吴亦竹、姜海龙、孙世光、薛宇伟、付一丁、黄海悦、谭燕),独立董事黄嫚丽和马晓艳因公务请假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陈志新、江生俊、邓艳、田丰、郭斌)。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子艺现场出席会议。总会计师高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追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2、5、6、7、10、11、13、14、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6、7、1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议案1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俐娜、王金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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