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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注册资本由176,472,980元变更为247,062,172元,总股本由176,472,980股变更为247,062,172股。《公司章程》相应变更如下: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28.3万股调整为319.6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6.7万股调整65.3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周德勤先生、计松涛先生、黄朝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28.3万股调整为319.6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6.7万股调整65.3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823,852.3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70,589,19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7,062,17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7,062,17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并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28.3万股调整为319.6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6.7万股调整65.38万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2、2021年1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22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4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3年4月14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823,852.3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70,589,19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7,062,172股。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确定以2023年5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823,852.3元,转增70,589,19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47,062,172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需作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12.098元/股-0.135元/股)/(1+0.4)=8.545元/股。

  2、 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Q=228.3×(1+0.4)=319.62万股,调整后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数量=46.7×(1+0.4)=65.38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关于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28.3万股调整为319.6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6.7万股调整65.38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28.3万股调整为319.6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6.7万股调整65.38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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