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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超80% 专家提示警惕高比例质押风险

  本报记者 刘 欢

  作为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一种手段,股权质押颇受青睐,使用合理能够获取额外的资金,积极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但过高的质押比例也会为上市公司带来风险。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5月30日,有1558家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0%,累计质押股份达2239亿股。其中,有229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超80%。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文玲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无须出售所持股份的情况下获得资金,以进行投资、扩大业务或者满足其他财务需求。其优势主要在于程序便捷、资金到位快、期限灵活、融资规模可调整等。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融资,同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相比于出售股份或引入新股东而言,股权质押可以让控股股东在资金方面得到支持,同时不削弱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利。”

  “但当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超过80%,就需要警惕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家公司很可能是极度缺钱,对于这类公司的投资风险极高。”有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过高的质押比例,会加重股东的债务负担。一旦跌破平仓线,可能会引起股价大幅下跌。这种下跌会导致质押物公允价值损失,从而进一步加重控股股东债务负担。”承珞资本合伙人徐泯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股票价格持续下跌至平仓线时,出质人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补仓,若出质人还款不及时,则质权人可能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被质押的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李文玲进一步表示。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控股权变动,会引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结构与治理结构的变动风险。”

  如何规范股票质押行为?柏文喜认为,除了上市公司内部需要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与风险评估之外,还必须即时进行完整与充分的信息披露。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信息披露要求十分严格。

  根据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比例超过50%的,规定本次及后续每笔质押均需予以披露;质押比例超过50%的,在一般披露要求外,新增要求披露累计融资额、融资用途、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等关键信息,以及高比例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的影响;质押比例超过80%的,还要求进一步披露股东详细资信情况、高比例质押的原因及必要性、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质押风险评估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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