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李玲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李玲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李玲女士的通知,李玲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