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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彭瑞涛持有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0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上述股东与持有公司2,702,050股的股东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禾”)、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ZHANG QUN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2627%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股东彭瑞涛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908,0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31%。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彭瑞涛出具的《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彭瑞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454,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16%。截至2023年5月31日,彭瑞涛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3541%股权的自然人ZHANG QUN和股东彭瑞涛系夫妻关系,ZHANG QUN担任深圳微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ZHANG QUN与深圳微禾、彭瑞涛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2627%的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彭瑞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彭瑞涛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减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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