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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海生科”)股东上海湛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湛泽”)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307.1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先生(以下简称“本次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蒋伟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上海湛泽100%出资额,本次转让是蒋伟先生将部分间接持有昊海生科股份转为直接持股,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后,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52.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65%;上海湛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湛泽的通知,上海湛泽于2023年5月31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湛泽将其持有的307.10万股公司股票以70.1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蒋伟先生,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先生直接及通过上海湛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湛泽100%出资额。本次转让是蒋伟先生将部分间接持有昊海生科股份转为直接持股,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蒋伟、游捷夫妇。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二、协议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出让方):上海湛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蒋伟

  (二)转让标的

  甲方本次转让昊海生科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为3,071,000股,占昊海生科目前总股本171,863,874股的1.79%。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完成之日期间,如发生昊海生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三)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以2023年5月30日收盘价人民币87.68元/股为基准,确定本协议项下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15元,乙方受让股份总价款为税前人民币215,430,650元。

  (四)股份交割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后2个月内,各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交割过户的全部申请文件。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之后,各方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业务规则,共同配合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过户手续。

  3.协议各方确认,就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交割日前标的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出让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含当日)起,标的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五)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海湛泽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A股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海湛泽履行了该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上市流通。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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