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王燕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王燕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沈思宇先生、JIANSHENG WAN先生、MAOJIAN GU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吕勇先生、刘志杰先生、张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叶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委员名单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叶峻(召集人)、刘志杰、应晓明、JIANSHENG WAN、MAOJIAN GU;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吕勇(召集人)、张俊、应晓明;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俊(召集人)、刘志杰、叶峻;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志杰(召集人)、吕勇、应晓明。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吕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燕清女士、肖飞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燕清女士、肖飞先生及张慧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王燕清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郭明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聘任LARRY YUN FANG先生、吴华峰先生、李坤先生、林建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聘任卫培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聘任李方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方立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郭明洁先生、LARRY YUN FANG先生、吴华峰先生、李坤先生、林建红女士、卫培华女士、李方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慧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张慧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慕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慕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8819009-606
传真:021-68819009-602
电子邮箱:info@sinotp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3号楼一楼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郭明洁先生:1973年出生,扬州大学临床医学本科,苏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6月至1999年6月,担任先灵葆雅有限公司苏州医药代表职务;1999年6月至2012年8月,担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大区总监职务;2012年8月至2018年7月,担任勃林格殷格翰制药公司东中国区总监职务;2018年8月至2022年7月,担任苏爱康医药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LARRY YUN FANG先生:美国国籍,1957年出生,毕业于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博士学历。1986年9月至1991年6月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助教;1991年2月至1992年4月任美国Sun Chemicals公司科学家;1992年5月至2002年8月任美国惠氏公司资深科学家;200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美国默沙东副总监;2013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华峰先生:1977年出生,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学历。2004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科技大学研究员;2005年1月至2008年3月任广州龙沙研究开发中心副经理;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广州南海龙沙有限公司工厂运作经理;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工艺开发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任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开发经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江苏恒盛药业有限公司商务总监;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任上海迅迈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坤先生:1982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博士学历。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双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4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建红女士:1977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历。2000年7月至2006年7月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金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08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上海药明康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主任;2015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卫培华女士:1976年出生,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07年2月任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3月任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5月至2012年4月任上海星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创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方立先生:1990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学历。2016年6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析员、投资副经理、投资经理;2020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峻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应晓明先生、慕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1-6、议案 8-1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 7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11、议案13、议案14.01-14.05、议案15.01-15.0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旭日、薛晓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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