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王珂先生、王亚民先生、江涛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鲁骎先生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陶瑜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海军先生出席会议;高管施睿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管薪酬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发生重大亏损暨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议案6、议案7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律师、张雨虹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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