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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7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6.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0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9号)。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规及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公司已于2023年04月0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EEPROM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0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05月31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007股,占公司总股本50,720,207股的比例为0.23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4.77元/股,最低价为12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81,483.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0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0元/股(含)(未除权除息),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9月0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05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0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007股,占公司总股本50,720,207股的比例为0.23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4.77元/股,最低价为12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81,483.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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