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本次披露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在上述审批范围内,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近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注:上述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推进,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合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81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为1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币14,071,5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462,47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65,619股)。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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