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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43,878,607股(占公司总股本8.56%)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255,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3,878,6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计划减持的股份来源: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

  2、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原因:基金退出需要。

  4、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0,255,695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遵守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因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获得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

  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7月1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该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该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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