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有方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3年3月向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且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3名激励对象缴纳新增的注册资本(股本)45万元出具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SZAA7B0076),公司也已对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
基于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得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上证函〔2022〕1300号)之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了本公司于2020年1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9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35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759,131.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2020年1月20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426,044,754.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13,381,885.45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开户银行、募投项目联合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3,381,885.45元;2021年12月2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账号为755919797010704)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注2:2022年12月21日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03040160000293213)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注3:2023年3月20日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在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791138805)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注4: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民生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631763829)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注5: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1734682)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注6: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财富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8200188000196343)余额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V2X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账户存款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1如七、(一)所述,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已使用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
*2如七、(二)所述,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3年3月31日尚有5,7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存放于公司的理财账户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调整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1,266.29万元低于招股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55,649.12万元,公司于2020年2 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和项目分类的调整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总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和项目分类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深圳的实施地点已随公司办公地点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工业园厂房2号4层整体搬迁至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44 楼。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原因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后,2020年和2021年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业绩亏损,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公司面临一定的自筹资金压力,因此公司基于控制成本和降低风险的原则,以及基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考虑,对“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三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总部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尤其是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和海外测试认证的投入方面更加谨慎,以应对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程较慢,故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予以延长。
“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包括C-V2X通信模块、C-V2X解决方案、增强型OBD三类车联网产品。其中C-V2X通信模块和增强型OBD与4G车规级技术、5G车规级技术、智能化技术结合度更强,公司在开展“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时融合了C-V2X技术研发,开发出了4G车规级增强型智能OBD、车规级5G+C-V2X通信模块等产品。为便于项目整体核算,公司将上述产品项目投入资金归集于“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因此“V2X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入进程较慢。
未来OBD的市场趋势以 4G、车规级、智能化为主,因此增强型OBD与4G车规级和高性能智能化技术的联系更强,为便于管理和核算,公司拟将“V2X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的增强型 OBD项目划入“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因此相应拟调减“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3,201.3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020.57万元),相应拟调增“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投资总额3,201.3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20.57万元),用于产品开发费、测试认证费和铺底流动资金。
上述调整事项经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延期进行的调整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研发总部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情况:
研发总部项目计划总投资额6,653.8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6,653.8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总部大楼的场地装修和购置相关研发设备。研发总部大楼包含实验室和预研中心,主要用于基础技术研发、新产品基础研发和内部办公,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
公司拟在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对研发总部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情况:
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4G及NB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1,748.8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7,415.47万元,主要进行 NB-IoT/eMTC低功耗模块、4G高性能智能模块、4G车规级模块、AI 智能模块、垂直行业云平台五个新产品系列的产业化研发,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市场对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无线通信模块需求,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2月。
公司拟在4G及NB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对4G高性能智能模块、4G高速率模块、4G车规级模块、增强型OBD的产品开发投入,并对4G及NB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加总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 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情况:
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5G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22,210.5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4,018.48万元,主要进行5G 标准模块、5G 智能模块、5G 车规级模块、5G CPE 和 5G MIFI 五类产品进行产业化研发。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2月。
公司拟在5G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对5G Mifi和5G CPE产品的后续投入,增加对5G标准模块、5G智能模块和5G车规级模块产品开发投入,并对5G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4)本次募投项目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原因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延期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各项目具体调整原因如下:
①研发总部项目调整的原因
基于建筑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的原因,以及研发总部在建设装修中统筹规划“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募投项目”)用研发场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内建筑工程装修费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研发总部项目的场地装修费用,并相应调减产业化项目的建筑工程装修费。
同时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在深圳龙华、东莞松山湖、西安高新区三地均设置了研发中心,公司研发活动和研发实验室建设不再集中于东莞松山湖研发总部,公司在深圳和西安的研发中心以自有资金购置了部分实验室设备,而东莞松山湖研发总部主要承担研发中心和交付中心职能并负责产品从研发至达产的全流程管理,因此公司拟减少对研发总部的实验室设备投入,并增加对研发总部预研中心设备投入,并对具体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规格进行调整。
公司对研发总部项目进行了延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业绩近年来受到疫情的影响承受较大压力,基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考虑,对研发中心的设备购置的投入有所控制,替代通过设备租赁的方式来保障研发任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在深圳和西安的研发中心设立后以自有资金购置了部分实验室设备且该部分投入未计入研发中心总部项目,因此研发总部项目的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延后。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需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②4G及NB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4G及NB募投项目由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有方”)、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有方”)共同实施,其建筑工程装修费由研发总部项目统筹以及由深圳有方和西安有方使用自有资金对位于深圳和西安的研发办公和实验室的装修费进行支付,不再占用募投项目资金,因此公司拟调减建筑工程装修费。
同时由于无线通信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场强测试仪等部分使用频率不高的设备以租赁方式较直接购买后折旧更为经济,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相应调减设备购置的投入。
由于部分产品的测试认证费尤其是海外测试认证费已由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例如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有方”)以自有资金支付以及基于市场需求考虑不再就特定产品针对北美市场做的特定测试认证,公司拟相应调减测试认证费的投入。
由于4G高性能智能模块、4G高速率模块、4G车规级模块、增强型OBD产品所面向的车联网前后装市场、智慧教育市场、机器人市场和笔电等消费电子市场仍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公司拟对4G及NB募投项目继续投入,并拟相应调增产品开发服务费的投入。
4G及NB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IPO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额,资金缺口约4,333万元,公司面临自筹资金压力,同时公司近年来受疫情特别是海外疫情的影响未能实现盈利,因此,公司基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考虑,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等投入有所控制,导致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延后。
在4G及NB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以自有资金建设实验室和支付海外测试认证费,以及替代设备租赁等方式来保障研发任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也已研发出多款NB-IoT和EMTC模块、4G高性能智能模块、4G高速率模块、4G车规级模块、增强型OBD和垂直行业云平台产品。公司计划2023年将进一步研发更多4G高性能智能模块、4G高速率模块、4G车规级模块、增强型OBD产品,并在自筹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后进行设备购置投入并结项。
③5G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5G募投项目由深圳有方、东莞有方、西安有方共同实施,其建筑工程装修费由研发总部项目统筹以及由深圳有方和西安有方使用自有资金对位于深圳和西安的研发办公和实验室的装修费进行支付,不再占用募投项目资金,因此公司拟调减建筑工程装修费。
我国的5G建设主要采用Sub-6GHz的技术路径,而美国和部分西方国家的5G建设主要采用毫米波的技术路径,公司推出的5G模块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对美国的5G市场仍在开拓过程,公司拟继续对Sub-6GHz测试设备购置进行投入,同时减少对5G毫米波测试设备购置的投入,并拟相应调减设备购置的总投入。
公司5G募投项目的测试认证费主要用于购置高通5G车规级模块平台、高通5G标准模块平台以及产品在国内和海外的测试认证。由于公司拟减少对5G Mifi和5G CPE的后续投入,对应的海外测试认证费有所减少,因此拟调减对测试认证费的投入。
近年来我国对5G基站的建设进行了大规模投入,但5G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还比较有限,新冠疫情对5G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也有一定影响,过去三年5G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均处于逐步增加的过程。未来几年我国将迎来5G在物联网领域规模化商用的发展时机,5G标准模块、5G智能模块和5G车规级模块所面向的车联网前装市场、智慧能源市场和物联感知市场蕴含巨大的市场发展机会,因此公司拟对上述5G募投项目继续投入,并拟相应调增产品开发服务费的投入。
5G募投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过去几年5G在物联网领域的商用化进程还处在逐步发展的状态,公司在北美等海外5G市场也尚在开拓过程,因此部分5G产品的开发进度和测试认证进度有所放缓,且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额,资金缺口约8,192万元,公司近年来受疫情特别是海外疫情的影响未能实现盈利,因此,公司基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考虑,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等投入有所控制,导致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延后。
在5G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以自有资金建设实验室以及替代设备租赁等方式来保障研发任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也已研发出5G标准模块、5G车规级模块并在研多款5G模块。公司计划2023年-2024年进一步研发更多5G标准模块、5G智能模块和5G车规级模块产品,并在自筹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后进行设备购置和测试认证投入并结项。
上述调整事项经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38.0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305.19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增值税后净额,详见《有方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于2020年6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80号《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研发总部项目不适用效益计算的原因见“五、(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注: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详见“五、(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研发设备投入后将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间接巩固并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公司产品在物联网行业的竞争力,同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持续的技术保障。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V2X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暂不具备计算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差异的条件。
上述项目未按计划投入原因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同时近几年公司业绩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较大,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时面临着筹资压力,且V2X和5G的商用化进程和市场需求还处于逐步发展的状态,因此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控制成本和降低风险的原则,对“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V2X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三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总部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尤其是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设备方面更加谨慎,公司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以应对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进行了调整和延期。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4月22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详见《有方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月8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详见《有方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 年 10 月 21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有方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3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70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详见五(三)所述,后续使用计划和安排详见三(三)所述。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经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3年3月向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且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3名激励对象缴纳新增的注册资本(股本)45万元出具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SZAA7B0076),公司也已对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获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有方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等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由9167.9495万元变更为9212.9495万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由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得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9日
至2023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将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6月15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联系邮编:518131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黄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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