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023年5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控制电机新增产能项目”和“LED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专用账户中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计4,86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10,14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足额归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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