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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数量为112,500股,占归属前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0.12%。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6月8日。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1年9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3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49)。

  (四)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五)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1月24日为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29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六)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八)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40,000股,并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2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9人符合归属条件,涉及股数共740,000股,由于激励对象田志斌先生为公司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在办理本次归属前6个月内有减持行为,为避免短线交易,田志斌先生符合归属条件的112,500股限制性股票需延期办理归属。2022年11月24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11040118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28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2022年11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12月6日,本次归属股份627,500股上市流通。

  二、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PCB事业部总经理丁先峰先生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36%。除公司PCB事业部总经理丁先峰先生外的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人数为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2,5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相关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2,807,500股增加至92,920,00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1730100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1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5月24日止,公司拟归属1名激励对象112,500股,授予价格每股人民币9.8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312.5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2,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92,812.50元。

  2023年6月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至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57,535.13元,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92,920,0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5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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