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发行人”或“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空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减持所得计划用于归还银行展期借款,合理控制负债率。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及其一致行动人光启空间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西藏映邦持有本公司股份775,661,6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00%;西藏映邦的一致行动人光启空间持有本公司股份45,624,16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用于归还银行展期借款,合理控制负债率。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43,091,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5、拟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说明: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西藏映邦、光启空间承诺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股份自发行人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西藏映邦、光启空间承诺自光启技术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起六个月内无减持光启技术股票的计划。
3、西藏映邦、光启空间、实际控制人刘若鹏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东减持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且承诺如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
4、西藏映邦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西藏映邦、光启空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西藏映邦及其一致行动人光启空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西藏映邦及其一致行动人光启空间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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