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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5月31日,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尚未开立及绑定,因此2023年5月份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尚未开立及绑定,因此2023年5月份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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