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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自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股比例从18.62%下降到17.62%,减持比例为1%,未触及要约收购。

  ● 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6,619,9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30日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待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001,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54,900股,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09,800股,共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9,964,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自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64,3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3,200股,合计减持3,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后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8,6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2%。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信息

  

  (二)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三)权益变动明细

  

  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6,619,9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30日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待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001,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的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回复中的部分内容尚待完善,同时部分事项需要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22年6月17日前回复《问询函》。回复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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