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颐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5月23日起生效,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的,则为对应月度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此后的每个工作日为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开放日。根据《招募说明书》约定,本基金将自2023年6月5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 日常转换转入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公司已开通本基金和下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 基金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 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本基金仅可与本公司旗下下述FOF基金进行转换,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转换。
注:上表所列基金若尚未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暂无法办理转换转出业务,待该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后将自动开放转换转出业务。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每期定投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定投起点金额高于上述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
5.2 定投业务安排
(1)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2 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 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23〕794号),Intesa Sanpaolo S.p.A.(该公司承继公司原股东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的股权)向华平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P Asia Pacific Asset Management LLC)转让公司23.3%的股权。
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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