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范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罗世蔚先生和余卫珍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类别
本次拟对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本次交易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1:为避免构成2023年度盈利预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被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内数据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2、海宁奕斯伟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海宁奕斯伟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关联关系: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颀中控股(香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罗世蔚担任其资深副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4、合肥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合肥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5、合肥颀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曾经的董事长张莹担任合肥颀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曾经董事王辉、吴非艰、公司董事余卫珍、罗世蔚、公司监事朱晓玲担任其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左长云担任其财务负责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6、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7、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上述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的产品收入、采购原料及承租房屋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审议的议案》和《关于招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审议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前述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部分原材料、生产设备的采购以日本、韩国的供应商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 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务,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及公司提交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 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四、 2023年拟进行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额度及时间
(一)额度:公司2023年度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远期结汇、售汇协议。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金额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 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以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严禁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三)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八、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连,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十一、 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朱晓玲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朱晓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
鉴于朱晓玲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朱晓玲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朱晓玲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朱晓玲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朱晓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
杨国庆女士简历
杨国庆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法律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监事,并兼任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法律审计部部长。
杨国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6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长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持续扩产阶段,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并且为布局新产品需要持续研发投入,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900万元,占超募资金净额的29.66%,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4,345.32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345.32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737.38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27.9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27.99万元(不含增值税)。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24,873.31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24,873.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的审计服务,在工作中该事务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连,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晓玲女士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委员职务的报告。鉴于朱晓玲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朱晓玲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朱晓玲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同时,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名杨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关联监事胡雪妹女士是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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