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上述文件内容中关于监事会意见的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更正前:
“一、公司监事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尊重,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会对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更正后:
“一、公司监事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尊重,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会对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3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上述文件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更正前:
……“(3)收购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慧辰”)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
武汉慧辰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2022年当年业绩考核与补偿条款中的约定。于2022年12月31日,针对收购武汉慧辰49%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公司评估了预计考核期结束时按合同约定应向业绩承诺方收取的业绩补偿款约为人民币2,076万。在进一步考虑了业绩承诺方的信用风险后,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确认了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300万元的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更正后:
……“(3)收购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慧辰”)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
武汉慧辰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2022年当年业绩考核与补偿条款中的约定。于2022年12月31日,针对收购武汉慧辰49%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公司评估了预计考核期结束时按合同约定应向业绩承诺方收取的业绩补偿款约为人民币1,955万。在进一步考虑了业绩承诺方的信用风险后,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确认了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300万元的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收购事项概述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剩余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439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慧辰”或“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交易对手方为东台兴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永新县卓越伙伴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兴道”或“交易对手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股权收购协议业绩承诺主要内容
2022年6月14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标的公司、张殿柱正式签署了《关于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如下:
(一)协议主体:公司(甲方)、东台兴道(乙方)、武汉慧辰(丙方/标的公司)、张殿柱(丁方)。
(二)业绩考核: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公司的业绩考核期间为2022年、2023年二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考核期间”)。乙方、丁方单独且连带地承诺:
1、二年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655万元、4,888万元(其中实际来源于最终客户的收入不低于整体收入的80%);
2、二年的考核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356万元、1,429万元;
3、公司每年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所有账面应收账款(如有通过甲方及甲方关联方转入公司的合同或项目,以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收回相应客户款项为准),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收回。业绩考核期间标的公司完成的实际税后净利润,第一年以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审计净利润)为准,最后一年以审计净利润减去2023年及以前确认收入但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后的净额为准。
(三)业绩补偿:标的公司在业绩考核期间结束后未能实现考核净利润的80%,则乙方、丁方应按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二年累积考核税后净利润-二年累积实际税后净利润)/全部二年的合计考核税后净利润*交易对价
甲方应在业绩考核期间结束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向乙方、丁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计算的考核净利润不足实际净利润的补偿金额。
乙方、丁方单独且连带地同意,将以自筹或自有资金履行现金补偿义务,乙方、丁方将按照甲方通知载明的金额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补偿金额。
(四)甲方回售权:各方同意并确认,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丁方以连带责任方式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回购甲方所持有的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并一次性支付全部回购对价,股权回购对价按照交易对价的实际到账时间,按年化8%的资金成本进行计算:
1、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累计未完成业绩承诺的60%;
2、乙方、丁方和/或标的公司出现重大诚信问题、丧失商业信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出现甲方不知情的账外资金收支;
3、经甲方合理认定且乙方、丁方就此无异议(但乙方、丁方不得不合理地限制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形。
乙方、丁方单独且连带地同意,将在收到甲方要求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回购并付清全部金额。
三、业绩承诺事项的相关进展
交易对手方于2022年9月2日更名为东台兴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其穿透到自然人的股权结构为:普通合伙人张殿柱,出资比例85%,有限合伙人程卓,出资比例15%。东台兴道在未提前告知公司的情况下,自行于2023年4月17日注销;鉴于此,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确保本次收购的补偿承诺和义务的正常履行,经各方协商,公司(甲方)与标的公司(乙方)、张殿柱(丙方)、程卓(丁方)补充签署了《关于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股权收购协议》中东台兴道的全部权利义务均由丙方、丁方共同承继,如触发《股权收购协议》中第7条“业绩考核、业绩补偿、剩余股权购买”的约定,丙方、丁方应当单独且连带地对甲方进行业绩补偿或股权回购。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进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5月31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4,274,510股的比例为1.0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2元/股,最低价为14.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5,714.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4,274,510股的比例为1.0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2元/股,最低价为14.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5,714.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5月5日向公司发送了《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1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公司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落实,并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内容
1、《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三节 重要事项”
更正前: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24.8万元,同比增长 4.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13.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45.2万元。……
更正后: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24.8万元,同比增长 4.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13.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66.04万元。……
二、《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1、《2022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一)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2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二)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后:
(二)主要财务指标
3、《2022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022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九、非经常性损益和金额”
更正前: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24.8万元,同比增长4.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13.73万元,同比下降 395.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45.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5,32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69%。……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24.8万元,同比增长4.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13.73万元,同比下降 395.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66.0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5,289.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62%。……
6、《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之“3.研发投入情况表”
更正前: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之“4.在研项目”
更正前: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情况说明
部分已结项的研发项目中,由于研发期间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建设内容的市场应用前景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募投资金的合理使用、研发项目达到更好的产出效益,因此相应调整了项目建设投入,包括研发内容调整,研发人员缩减,服务能力建设(包括硬件、物联网与网络、市场推广与运维等)投入降低等,从而出现累计投入金额与预计总投资规模存在差异的情况。
更正后:
(下转C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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