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提名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春燕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马腾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李海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委托表决1人,公司董事李文秀女士因故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李海坚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3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李海坚先生、李文秀女士、李杰先生、蒋孝文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3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郑春燕女士、马腾先生、方勇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 连任董事薪酬方案沿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薪酬方案。

  2. 新任非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担任相关职务的,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新任非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担任相关职务的,公司不发放董事薪酬。

  3. 新任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3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海坚先生、李文秀女士、李杰先生、蒋孝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春燕女士、马腾先生、方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郑春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杜泽平先生、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以上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在此,公司监事会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海坚先生简历

  李海坚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汕头市金时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香港金名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金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集财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海坚先生通过彩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彩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0,666.67万股,占比26.3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文秀女士系母子关系,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峰先生系兄弟关系,李海坚先生通过汕头市集财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前海彩时100%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海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海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秀女士简历

  李文秀女士,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董事,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金时置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固康生物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金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彩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金时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金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昆明云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金时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文秀女士通过彩时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8,666.67万股,占比46.0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海坚先生系母子关系,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峰先生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秀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文秀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杰先生简历

  李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经理,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杰先生通过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68万股,占比0.0288%,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孝文先生简历

  蒋孝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南衡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衡冶工人报》编辑、记者,天时印刷(深圳)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汕头市金时印刷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现任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市场区域经理,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孝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孝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孝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春燕女士简历

  郑春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历任成都文化用品钟表有限公司会计、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崇州市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成都川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任成都顺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万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截至目前,郑春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燕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春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春燕女士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腾先生简历

  马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墨子学会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截至目前,马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腾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腾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方勇先生简历

  方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成都西餐品牌管理公司“欧洲房子”总经理、都江堰古城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市盛百行海上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翰英未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创始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翰英芳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方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方勇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泽平先生简历

  杜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汕头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现任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杜泽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泽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杜泽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伟先生简历

  江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汕头市金时印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市场区域经理。

  截至目前,江伟先生通过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8,378股,占比0.0014%,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